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8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凤女士主持。会议于
2016年8月19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
技节能大厦A座五楼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998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
609,303,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560,914,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47%;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997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48,388,9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
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48,388,945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8,023,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57%;反对33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60%;弃权
33,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023,95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7%;反对33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6860%;弃权 33,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2%。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持有的有表
决权股份430,404,761股和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的130,510,222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成、唐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其他。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