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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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 2016-04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金桔莱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1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6-019《关于全资子公司金

桔莱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中期公司业务进展,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对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补充调整。本次预计发生期间为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 预计范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珠宝有限公司

(包含深圳市金桔莱珠宝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

限公司、金桔莱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包

含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李亚董事长、平贵杰副董事长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回避,本次日常关

1

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 100,000,000.00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64%,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系在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

的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之基础上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度 2016 年 1 月-6 月与关联人累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203,164.12 663,290.60

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 深圳市金麒隆黄金珠宝首饰

28,723,036.69 28,604,704.73

品、商品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

新宝珠宝(深圳)有限公司 13,115,966.38 0

品、商品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深圳市金桔莱珠宝有限公司上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三)未预计但实际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1 月-6 月与关联人累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623,439.74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595,756.50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开业时向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黄金饰品、14K 金饰品,2016 年上半年付款。

(四)本次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2

2016 年 1 月-6

占同类 2016 年 1 月-6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月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业务比 月已发生的交

类别 额 额占同类业务

例(%) 易金额

比例(%)

颐和黄金制品有

50,000,000.00 1.09 663,290.60 0.02

向关联人 限公司

销 售 产 深圳市金麒隆黄

品、商品 金珠宝首饰有限 50,000,000.00 1.09 28,604,704.73 1.19

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亚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和广场 6-2-505

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银制品、工艺品、矿产品、新型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金银珠宝首饰及饰品、化妆品、洗涤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

用电器、手表的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回收金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对生物工程、医药工程、高科技产品工程、房

地产项目进行投资;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平贵杰、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2、深圳市金麒隆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少雄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中盈珠宝工业园 B8 栋厂房六楼(南边)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模具开发。黄金、铂金、钯金、白银、K 金镶嵌、珠宝、翡翠、

工艺品的设计、加工、生产、批发及零售

主要股东:洪少雄、洪群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为秋林集团控股股东,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深圳市金麒隆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与金桔莱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3

关联关系。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金桔

莱的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款项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麒隆黄金制品有

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商品价格,具体交易按合同约定执行。

2、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销售和加工等关联交易,均按照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3、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

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

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

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

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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