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金
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金龙机电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年产3600万只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地查看了拟变
更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其调整实施地点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金龙机电募集资金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
678,3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41,244,691.4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37,055,308.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月2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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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概述、原因
1、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概况
金龙机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年产 1.2 亿只 SMT 微特电
机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只 SMT 微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 4,000 万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广东
省东莞市塘厦镇成立分公司组建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 VCM
马达生产线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
素摄像头用 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万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万元) 使用比例(%)
元)
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 VCM 马 4,000.00 4,005.65 100.14
达生产线组建项目
2、变更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 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
的实施地点
金龙机电根据总体发展布局需要,于2016年0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产3600万只
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年产
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点由东莞市塘
厦镇峰科苑城鹿乙路A12号C13A变更为东莞市寮步镇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号,金
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东莞市寮步镇百业工业城百业
大道7号。
3、变更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
地点的主要原因
金龙机电变更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
目实施地点,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实现科学有效的
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4、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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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已
实施完毕,本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
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后,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
产业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金龙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3600万只
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金龙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3600万只
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
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变更注
册地址。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
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
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变更注
册地址。
五、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金龙机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
查后认为:
金龙机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调整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
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点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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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金龙机电本次调整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
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管理效率,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对金龙机电本
次调整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实施地
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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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崔 威 周兆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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