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现就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以及
其它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厉明 秦霆镐 曹中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