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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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6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2号《关于核准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邦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533,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1,491,125.09元,其中超募

资金净额为291,501,925.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3010069号《验资报告》。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696.16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5,396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53.11万元,公司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总额

为5869.93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116.82,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账

户银行利息收入增加资金1116.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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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

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宁

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

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确保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1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2012 年 5 月 31 日 291,501,925.09

2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2012 年 5 月 31 日 67,015,100.00

3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2012 年 5 月 31 日 44,086,300.00

4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32210188000005587 2012 年 5 月 31 日 52,828,100.00

5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100122000151766 2012 年 5 月 31 日 46,059,700.00

合 计 501,491,125.09

新签署的募集资金协议和原协议销户情况:

(1)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直放站产

品建设项目”4,605.97 万元中 3000 万元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用于建设“智能家居

项目”。上海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

名为上海海纳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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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450100100032990,开户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 3,000.00 万

元。

(2)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天线产品建设项目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保险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天线产品

建设项目”4,408.63 万元及超募资金 491.37 万元合计 4900.00 万元用于建设互联网金融保

险项目。互联网金融保险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

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77010122000385415,开户日为 2014 年 7 月 4 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 4,900.00 万元。

(3)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9 万元收购博威科技 100%股权和博威

通讯 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博威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 11014681558000,

开户日是 2014 年 9 月 17 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 4,000.00 万元。

(4)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9 万元收购博威科技 100%股权和博威

通讯 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通讯

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

11014674797002,开户日是 2014 年 9 月 5 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 3000.00 万元。

(5)公司在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4年6月25日已销户。

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

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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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 216450100100032990 2014 年 6 月 27 日 30,000,000.00

海五角场支行

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2014 年 7 月 4 日 49,00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3 11014674797002 2014 年 9 月 5 日 30,000,000.00

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 11014681558000 2014 年 9 月 17 日 40,000,000.00

圳分行

合 计 149,000,000.0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1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

2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522,849.83

3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32210188000005587 -- 已销户

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151766 -- 已销户

5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20,106,557.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 已销户

6 216450100100032990 --

角场支行

7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401,198.8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已销户

8 1101467479700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已销户

9 11014681558000 --

合 计 21,030,605.73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入情况下,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1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534164 2,008,775.00

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534373 10,100,000.00

4 / 12

3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534220 15,150,000.00

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405291 10,409,872.42

合 计 37,668,647.42

三、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1,522.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 5,282.81 912.8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1.51 609.78

合 计 11,984.32 1,522.6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2)京会兴核字第 03012124 号《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

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2 年 5 月 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522.64 万元,分别为:投入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 912.86 万

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9.78 万元。2012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以募集资金 1,522.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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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

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该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尚

未到期、未归还。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上述“三、4、(1);4、(2)”。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3)超募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暂存募集资金专户及以定期

存单方式存放于相关银行。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 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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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149.1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96.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14.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98%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效益

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服务平台扩建 是 5,282.81 5,282.81 29.14 5,230.53 99.01%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6,701.51 6,701.51 663.33 6,701.51 100.00% 否

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 是 4,605.97 -- -- -- 0.00% 否 是

天线产品建设项目 是 4,408.63 -- -- -- 0.00% 否 是

智能家居项目 否 -- 3,000.00 3.69 3,000 100.00%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 1,605.97 0 1,605.97 100.00% 否

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 否 -- 4,408.63 0 1,270.91 28.8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998.92 20,998.92 696.16 17,808.92 -- -- --

超募资金投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 -- -- --

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 否 491.37 491.37 -- -- 0.00%

收购博威科技、博威通讯 否 10,009 10,009 0 8,009 80.02%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4,578.08 14,578.08 0 14,578.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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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0,078.45 30,078.45 5,000 27,587.08 -- -- -- -- --

合计 -- 51,077.37 51,077.37 5,696.16 45,396 -- -- -- -- --

(1)关于“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尚未投入资金的原因:因近年通信行业市场迅速变化,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保护广大股东权益,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原“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已整体变更。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关于“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尚未投入资金的原因:因近年来通信行业用工薪酬成本提升较快,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保护广大股东

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完成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原 “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已整体变更。

(1)关于“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在通信行业,随着 3G 大规模的商用,以及 4G 迅速的推进,相关技术与应用取

得长足的发展,新的技术和新的解决方案陆续涌现,移动运营商减少了对直放站的采购,直放站的使用在缩减,市场前景不容乐观。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股东权益,公司强调提升产品的前瞻性,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因此未对该项目投入资金。经过严谨的可研分析和论证,

已将“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家居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关于“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因近年来通信行业用工薪酬成本提升较快,该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的

说明 用工薪酬成本与其他地区相比已无明显成本和管理优势,此外该地区缺少常态的充沛的原、辅料提供商。厦门市拥有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且在

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因此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降低研发、生产、服务成本,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产品的

集约化管理、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供应链便利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在天津市建设天线产品项目,未来天线将和直放站设备、无源器件、有源

器件等无线网络优化的生产线一同集中在厦门统一生产管理。经过严谨的可研分析和论证,已将 “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

目”。

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 291,501,925.09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

展情况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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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6)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7)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天线产品建设项目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天线产品建设项目”4,408.63 万元及超募资金

491.37 万元合计 4,900.00 万元用于建设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

(8)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9)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9 万元收购博威科技 100%股权和博威通讯 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

(10)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10 / 12

(1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9,780,834.8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9,780,834.8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将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1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该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尚未到期、未归还。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2)京会兴核字第 0301212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号《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

换情况 该报告,截止 2012 年 5 月 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522.64 万元,分别为:投入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 912.86

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9.78 万元。2012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522.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适用

金情况 详见上述“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之“(1)、(3)、(4)、(6)、(8)、(10)、(12)、(1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11 / 12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869.93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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