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子祥共同出资
人民币 10000 万元,设立海纳云计算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与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拓
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公司的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酆广增
刘明辉
罗建钢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