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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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6-06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2016年0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08月08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

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董惠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独立董事万

解秋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周博先生、独立董事李心合先生以通

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雅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会认为,《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

过 3,000 万人民币的担保,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

担保期限自相关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认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董事会同意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8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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