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二)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16]第 61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贵所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9
号通知书《关于对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奉悉。
对此,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杭州嘉楠耘智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嘉楠耘智”)补充实施了若干检查程序,并对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关于问询函问题“4、预案显示,2015 年公司向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
销售收入 1958.74 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 35.41%。根据公司回复,该项交易主
要为标的公司将部分自主研发的计算设备芯片销售给广州杰赛,并委托其及其
下游生产商按照标的公司的要求加工成区块链计算设备芯片模组,再由标的公
司向其购回芯片模组并组装成成品机器。请详细说明该项交易的会计处理过程
和收入确认的依据,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芯片销售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 002544,以下简称“广州杰赛”)系标的
公司2015年度第一大客户,销售产品为区块链计算设备芯片。
2015年,标的公司采取了销售芯片与销售成品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芯片的销
售客户为广州杰赛。标的公司对广州杰赛的芯片销售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直接销售芯片:2015年,嘉楠耘智在芯片研发成功初期,尚未拥有完
善的区块链计算设备组装生产线以及适合的委托加工厂商,因此将部分自主研发
的计算设备芯片单独对外销售给广州杰赛;
(2)加工后购回:标的公司通过向广州杰赛销售芯片的方式委托其下游生
产商按照标的公司的要求加工成区块链计算设备芯片模组,再由标的公司向其购
回芯片模组。
上述两种方式下芯片销售情况如下:
芯片
产品
加工后购回 直接销售 小计
销售数量(片) 347,360 457,200 804,560
销售收入(万元) 761.82 1,196.93 1,958.74
毛利率(%) 10.20 24.7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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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
产品
加工后购回 直接销售 小计
毛利额(万元) 77.72 296.51 374.32
销售单价(元) 21.93 26.18 24.35
单位成本(元) 19.69 19.69 19.69
由上表可知,2015年标的公司共向广州杰赛销售芯片804,560片,其中直接
销售芯片457,200片,加工后购回芯片347,360片,按照每个模组含80片芯片折算,
加工后购回的芯片模组数量为4,342台,与销售情况相符。
二、标的公司芯片销售及模组购回的会计处理过程
(一)芯片销售的会计处理过程
标的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杭州锐弘实现芯片的对外销售,芯片由标的公司发
货至广州杰赛指定的下游生产商并经接收方签收确认后,标的公司即确认芯片的
销售,具体会计处理过程为: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及“应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
(二)模组购回的会计处理过程
标的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嘉楠捷思向广州杰赛指定的下游生产商购回加工
后的区块链计算设备芯片模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为:芯片模组到货入库时,借
记“存货”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
目。
三、标的公司芯片销售收入确认依据
标的公司将芯片发货至广州杰赛指定的下游生产商,并获取经对方签收确认
的发货单回单后,即确认销售收入。
我们已获取所有经芯片接收方签收确认的发货单回单,以确认标的公司芯片
销售收入确定依据的合理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标的公司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会计处
理过程正确,收入确认依据充分。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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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鲁亿通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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