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8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
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
监事会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 1页 共 2页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第 2页 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