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资本市场最新情况变化,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
整,同时修改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王璞、熊伟、王琨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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