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快乐梦想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北京三夫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9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
午15:00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01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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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31,30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480,640股的46.396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1,286,7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364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
表股份 2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2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2,501,0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0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1,303,7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3%;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496,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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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99.8041%;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1,303,7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3%;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496,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041%;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钟节平律师、侯敏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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