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加符
合公司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简述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4 号”文核准,200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2,365.0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70.92 万元,业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 0800109021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 3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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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号 用进度(%)
核电暖通空调
(HVAC)系统核级/
1 140,200,000.00 149,450,000.00 144,320,569.72 96.57
非核级设备国产化技
术改造项目
高效节能低噪型地铁
2 和民用通风与空气处 86,370,000.00 91,920,000.00 85,118,853.03 92.60
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大型动/静叶可调机
3 翼型隧道风机技术改 32,800,000.00 34,650,000.00 35,651,371.28 102.89
造项目(注 1)
全性能检测中心和研
4 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8,130,000.00 29,980,000.00 31,144,661.34 103.88
(注 2)
合计 287,500,000.00 306,000,000.00 296,235,455.37 -
注 1、注 2: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金额是该项目所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该项目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本次延期
的募投项目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延期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日期
核电暖通空调(HVAC)系统核级/非核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级设备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
高效节能低噪型地铁和民用通风与空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气处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大型动/静叶可调机翼型隧道风机技术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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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能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原因主要系:受公司新厂搬迁进度、特种设备办证进度
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的调试验收时间有所延迟,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预计投
产时间有所延缓。因此,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度采取谨慎态度,对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时间作延期调整。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
建设完成,公司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加快推进设备的调试验收工作,促使
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
整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
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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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认为:南风股份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
更,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对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南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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