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6-04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4 日-2016 年 9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30 日
(四)股东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 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出席对象
1、2016 年 8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
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对列入股东大会议
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做出明确指示(授权委托书见附见);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1 选举廖寄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益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詠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林武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刘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胡义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选举谢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王咏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陈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2.1 选举谭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周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之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
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 346 号博云新材 616 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410205
传真:0731-88122777
(三)登记时间:
201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7
2、投票简称:博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
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 100.0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1 累积投票制
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人选 ―
1.1 选举廖寄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李益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李詠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林武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5 选举刘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6 选举胡义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独立董事人选 ―
1.7 选举谢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1.8 选举王咏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1.9 选举陈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2 累积投票制
人的议案》
2.1 选举谭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1
2.2 选举周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之补充流动资
3 4.00
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4 5.00
管理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股数。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
股数如下:议案 3 至 4 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
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议案 1 和议案 2 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③选举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
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股东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4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爱丽、熊瑛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88122968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
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意见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 投票数 累积投票数
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廖寄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益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詠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林武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刘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胡义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6×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 6×持股数
1.7 选举谢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王咏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陈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3×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 3×持股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 投票数 累积投票数
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谭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周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2×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2×持股数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之补充流
3
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4
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
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