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业绩预告及定
期报告披露》(2015 年 1 月修订)要求,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两文件所
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陈守德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________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