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
半年度报告摘要是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经对董事会编制过程进行核查,
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吾伊钻石有限公司
2016 年的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的,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孟荣芳、傅鼎生、王小明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