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上交所 2016-08-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燃气

股票代码:6009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跃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2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 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燃气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重庆燃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重庆燃气 15.00%

(合计 233,400,000 股)国有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所出资公司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康公司”)引致,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重

庆渝康公司将持有重庆燃气 15.00%股权。重庆燃气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

资委。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重庆燃气、上市公司 指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91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渝康公司 指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 重庆能源将重庆燃气 15.00%的股份转让至重

变动、本次股份划转 庆渝康公司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康资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08 月 15 日签

订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冯跃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4503954684

注册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2 号

联系电话: 023- 67039111

传真: 023- 67039000

营业期限: 1989 年 05 月 16 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 城市天然气经营(此项经营范围仅限下属具有经营资格的

子公司经营)。从事投资业务,煤炭批发经营,货物进出

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

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

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国资委是重庆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和唯一股东。

股东名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重庆市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渝富大厦

联系电话:023-67678018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冯 跃 董事长 中国 重庆 否

刘德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

杨 一 监事会主席 中国 重庆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达环保(600292. SH)

61,647,562 股 A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7.9%。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渝康公司的功能定位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重庆燃气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

无增持或处置重庆燃气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重庆能源拟将持有的重庆燃气 15.00%(合计

233,400,000 股)国有股份以 10.09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渝康公司,交易

总价 235,500.6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渝康公司将持有重庆燃气 15.00%

股份。重庆能源仍直接持有重庆燃气 801,020,000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51.48%,仍为重庆燃气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权益变动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重庆市国资委

100%

重庆能源

66.48%

重庆燃气

(二)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重庆市国资委

100% 100% 100% 100% 100%

重庆能源 重庆渝富集团 重庆水务资产 重庆城投集团 重庆地产集团

25% 25% 25% 25%

重庆渝康公司

51.48% 15%

重庆燃气

8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能源与重庆渝康公司于 2016 年 08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标的物

甲方持有的重庆燃气 15%股份,计 23,340 万股。

(三)转让价款及价格确定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前 30 个交易日重庆燃气股票在

二级市场的交易均价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 10.09 元,甲方本次转让重庆燃气

15%股份(23,340 万股),总价款为 235,500.60 万元。

(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

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 235,500.60 万元分两次支付,即在甲乙双方作出股份转

(受)让决定的当天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71,000.00 万元保证金(未低于 30%),该款项存入双方共管账

户;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银行存款基本账户支付尾款

164,500.60 万元,同时将共管账户资金转入甲方银行存款基本账户。

(五)股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全额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机构申请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应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配合。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受让重庆燃气的部份股份后,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关于重庆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甲乙双方在股份转(受)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

担。

3、若本次股权转让未能获有权机关批准,则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

支付的 71,000.00 万元保证金,解除双方共管账户,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

利息支出等。

(七)违约责任

9

双方约定,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及时向甲方支付资金,则乙方向甲方每日支

付万分之一违约金。若甲方在收到全部价款后未按约定及时申请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时,以及本次转让未能获有权机关审批通过,甲方未按期退还乙方保证金时,

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一违约金。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下列条件均满足后生效:

1.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的批

准;

2.获得证券交易机构的批准。

四、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股份性质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份性质均为国有股,转让前后股份性质没有变化。

五、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重庆能源在重庆燃气 IPO 发行时做出过有关锁定期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目

前,重庆能源持有重庆燃气股份仍在承诺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如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相关承诺。鉴于本次转让双方

重庆能源和渝康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控制,本次股权转让尚需

重庆能源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其遵守相关承诺,同时由受让方渝康公司继

承其履行重庆能源在公司 IPO 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重庆能源所持重庆燃气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

权利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2016 年 8 月 15 日,重庆能源已与重庆渝康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

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重庆市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信息披露准则的其他情况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

(一)受让人主体资格情况

10

重庆渝康公司是经重庆市政府批准于 2016 年 6 月注册成立,由重庆渝富集

团、市水务资产公司、市城投集团和市地产集团四家企业共同出资和市国资委划

拨优质股权设立的国有全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50 亿元,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主要经营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

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

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不

良资产。

公司名称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00000MA5U6J4B3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波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25层

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承接国

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

经营范围

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

不良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负债、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经营性交易活动产生的往来余额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重庆燃气未清偿的负债情形,不存在未解除重庆

燃气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重庆燃气利益的其他情形。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重庆燃气 A 股股票的

行为。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

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

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日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之

《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无正文)

15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日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

股票简称 重庆燃气 股票代码 600917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

务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股份数量变

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上市公司第

实际控制人

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 (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034,420,00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6.48%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 后 , 信 息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披露义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数量:801,020,000 股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1.4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9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20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日

2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重庆燃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