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 2016-04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 2016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业务发展
需要,预计公司与山西晋西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精密”)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 2016 年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此外,由于目前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山西利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利
民”)发生销售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晋西
精密、山西利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对其关联交
易金额进行预计。公司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
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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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
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本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
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预计的,此次调整事项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
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
(二)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6 年 2016 年
关联人
类型 原预计金额 调整后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
山西晋西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75 175
的劳务
向关联人销售产
山西利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0 850
品、商品
除以上事项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西晋西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炯刚
注册资本:1,293.38 万元
住所: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 4 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机械、机电产品(除小轿车)及配件、成套设备、
铁路车辆零部件、工具、夹具、量具、刃具、模具;工程技术咨询、设计;研究
开发机电产品;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修理;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
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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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塑料制品;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2015 年末总资产 3,711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88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27,114 万元,净利润 7 万元。
2、山西利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朝宏
注册资本:6,547 万元
住所:山西省太谷县阳邑乡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设备(非标)的制造与维修;铁路
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站台租赁;特种产品科研、生产及对外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2015 年末总资产 65,649 万元,所有者权益 947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569 万元,净利润 1,085 万元。
(二)关联关系
晋西精密为公司控股股东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集
团”)的参股子公司,晋西集团是其实际控制人,山西利民为晋西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规定,晋西精
密和山西利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晋西精密和山西利民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
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车辆、铁路车轴、轮对及其他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
晋西精密和山西利民在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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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适用如下方法: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参照国
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则适用最可比较的同类产
品和生产协作的公平市场价格;如无公平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公
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均签署协
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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