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现将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
的对外担保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持续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
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
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
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 程源伟、刘云、任红、宋民宪、钟国跃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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