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华润万东 编 号:临 2016-041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1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了 24,985,80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35.22 元/
股 , 共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人 民 币 879,999,981.66 元, 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637,456.8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7,362,524.79 元,该等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43 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86,736.25 万元,实际使用
54,039.09 万元,待使用 32,697.1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实际使用额(万元)
高性能 DR、MRI、CT 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化项目 12,823.84
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 0.00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0.00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1,9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265.25
合计 54,039.0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 亿元的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华润万东医疗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
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