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8-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6 年 8 月 25 日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

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办理登记手

续,股东未进行会议登记不得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凭办理会议登

记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

四、为保证会议效率,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以先登记、先发言为原则。股

东发言时,应当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代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

每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应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发言次数原则上不

超过 3 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

五、在与会股东提问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统一回

答问题。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 14 点

Boco Inter-telecom 1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地点:公司 2533 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行使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

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

“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

为废票。

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表决办法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 详 见 发 布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6-026。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

计。

6、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

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

按照弃权计算。

Boco Inter-telecom 2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本次大会投票表决工作设计票人 3 人,其中 1 人为总计票人;

设监票人 3 人,其中 1 人为总监票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票

人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组成。监票人对发票、投票、验票、计

票工作进行监督。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维护大会

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Boco Inter-telecom 3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点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B 座 2533 会议室

三、会议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网络投票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具体网络

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15:00。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出席人:

1、截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详见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6-026。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飞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审查会议有效性。

七、会议审议事项:

Boco Inter-telecom 4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

2 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16-025 号公告。

上述议案均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

查阅。

八、股东逐项审议会议议题。

九、现场股东发言。

十、推选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

十一、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二、将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统计出本次股东

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十三、出席会议的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

签字。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Boco Inter-telecom 5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授权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到

期。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9 月 2 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外,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Boco Inter-telecom 6

亿阳信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即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到期。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

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9

月 2 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Boco Inter-telecom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信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