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南天
信息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照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相关内容,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母景平 独立董事:安树昆
独立董事:张春生 独立董事:王海荣
二 0 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