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2016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规定,
经大股东推荐,董事会通过梁生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总经理郭
振隆先生为法定代表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已修订,为保证制度的一致性,现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 第八条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
的稳健和效率,股东大会将其决定对外 的稳健和效率,股东大会将其决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审批、资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审批、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职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职
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会: 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会:
(一)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 10%的单项投资; 资产的 50%的单项投资;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的分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分
次进行的对外投资。 次进行的对外投资。
(二)购买、出售资产 (二)购买、出售资产
1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 10%的单项购买、出售非经营性 资产的 50%的单项购买、出售非经营性
资产; 资产;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的连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连
续对同一非经营性资产或相关资产分 续对同一非经营性资产或相关资产分
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 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重大资 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重大资
产的购买、出售。 产的购买、出售。
(三)贷款 (三)贷款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的 10%的单笔贷款; 资产的 10%的单笔贷款;
(四)资产抵押、质押 (四)资产抵押、质押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 30%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 资产的 30%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分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分
次进行的资产抵押、质押。 次进行的资产抵押、质押。
(五)对外担保 (五)对外担保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金额不超过最近一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金额不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单笔对外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单笔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方; 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0%。
(六)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交易金额在最近一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交易金额在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下的与同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下的与同一
关联人分次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 关联人分次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
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 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
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 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
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 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
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 提案是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
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 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2
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在正式公布表决结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
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
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已修订,为保证制度的一致性,现对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购买、 第七条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购买、
出售资产、贷款审批、资产抵押、对外 出售资产、贷款审批、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 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 10%的单项投资; 资产的 50%的单项投资;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的分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分
次进行的对外投资。 次进行的对外投资。
(二)购买、出售资产 (二)购买、出售资产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 10%的单项购买、出售非经营性 资产的 50%的单项购买、出售非经营性
资产; 资产;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的连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连
续对同一非经营性资产或相关资产分 续对同一非经营性资产或相关资产分
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 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重大资 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重大资
产的购买、出售。 产的购买、出售。
(三)贷款 (三)贷款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的 10%的单笔贷款。 资产的 10%的单笔贷款。
(四)资产抵押、质押 (四)资产抵押、质押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 30%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 资产的 30%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
3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分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分
次进行的资产抵押、质押。 次进行的资产抵押、质押。
(五)对外担保 (五)对外担保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金额不超过最近一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金额不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单笔对外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单笔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方; 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0%。
(六)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交易金额在最近一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交易金额在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下的与同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下的与同一
关联人分次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 关联人分次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已修订,为保证制度的一致性,现对公司《总
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1、原《总经理工作细则》中“财务总监”全部修改为“总会计师”。
2、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生产经营 第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授权总经理行使以下权限: 活动中授权总经理行使以下权限:
1、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1、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的、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的、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2、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 2、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
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0.5%以下的、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 对值 0.5%以下的、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
易; 易;
3、批准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技术 3、批准单笔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
改造方案; 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方案;
4、批准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新品 4、批准单笔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
开发项目; 科研投资项目方案;
5、批准进行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的零 5、批准单笔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
4
星资产购置; 设备购(处)置方案;
6、批准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6、批准单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
处置(包括:机器设备、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购(处)置方案;
7、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签订交 7、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经营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工
业务合同。 程承包、提供劳务的合同。
8、除涉及关联交易等特殊规定的情况
外,批准单笔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的资金借出方案;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
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借
出方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确定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另行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