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
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
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对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能严格贯彻执行。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冷智刚
独立董事: 胡宗亥
独立董事: 邹定民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