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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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

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

募资金使用(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对其提供分

期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

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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