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上午在
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柯维龙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曾长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曾长华,男,41 岁,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1996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晋江爱华编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盈丰
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喜得龙(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泉州仁建
集团财务经理、广西长荣海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长华先生兼职情况:无。
曾长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他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曾长华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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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长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曾长华先生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
曾长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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