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我们对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相
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3,162.54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
为8.18%,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425.51万元,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1,737.03万元,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
们就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家骏、韩传模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