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6—01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10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
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监事刘昊因工作原因未能参
加会议,委托监事乔亚珍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
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