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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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2 年度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8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77,821,011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7.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4.8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714,715.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3]177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14 年度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9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494,03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7,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80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1076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1、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 30,451.00 30,000.00

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

2 30,276.00 25,000.00

系统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65,727.00 60,000.00

2、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亿元)

1 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 3.29

2 补充流动资金 2.785

合计 6.075

注:伟徽新材 100%股权的最终作价金额为 3.5 亿元,其中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项目

作价为 3.29 亿元,分两部分完成,一是博云新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1,963.0072 万股(约 1.645

亿元的价值)作为支付对价收购郭伟所持伟徽新材 47%的股权;二是博云新材拟以本次发

行的 1,963.0072 万股(8.38 元/股)募集资金现金约 1.645 亿元收购伟徽新材其余 47%的股

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1、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截至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活

66150154500000591 96.07

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麓谷

0510114;0510115; 107,40.65

科技支行 定期存款

0510121

小 计 10,836.72

募集资金专户(活

7406310182600000106 3.51

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8,466.40

分行 410861;4101862 定期存款

小 计 8,469.91

募集资金专户(活

431651000018150164224 0.7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期)

省分行 393653 定期存款 854.93

小 计 855.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活

43001545061052502346 882.25

长沙河西支行 期)

合 计 21,044.60

注: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不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 5,5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12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1。

2、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截至日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截至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43050178373600000019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14,838.20

沙河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811160101250010116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10,004.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189999101000328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3,295.98

侯家塘支行 781

合 计 28,138.93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

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授权事项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

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云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上述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天风证券对博云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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