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我们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

背的情形。

3、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 平

王艳梅

易庆国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卓翼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