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通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上海新通联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及保
荐机构发表 的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6,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5)2-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1、募投项目原投资计划
根据《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整 体 包 装 解决 方 案 优 化
9,593.10 9,593.10 宝发改备案(2012)028 号
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绿 色 重 型 包装 材 料 建 设
5,910.00 5,910.00 备案号 3202071200772
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
合 计 25,303.10 25,303.10 -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
期)的自筹资金 4,532.97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
9,593.10 6,375.29
(一期)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5,910.00 277.30
偿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 计 25,303.10 16,452.59
3、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终止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拟定于 2012
年 2 月,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租赁的厂房
实施。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购得了位于无锡市
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土地面积 33,470 ㎡,具备了更好地实
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变更
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无锡市新区硕放东安路
2
A42 号地块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积极的筹建,但是 2016 年以来,包装行业的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公司无锡
地区客户需求下滑,且公司在无锡地区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
制造有限公司先期已经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项目投资,目前现有产能已经能够满
足市场需求,具体如下:
(1)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公司无锡地区客户需求下滑。公司在无锡地区共
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
制造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
合计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9.2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上半年 2015 年上半年营 变动比例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业收入(万元) (%)
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681.63 6,561.08 -13.40
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1,456.72 1,304.17 11.70
合 计 7,138.35 7,865.25 -9.24
(2)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已经于 2013 年 7 月投资建设了《纸制品、木制品包装生产建设项目》,上述项目
目前正处于生产试验阶段,在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且客户需求出现下降的情况下,
上述项目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目前公司在无锡地区的市场需求。因此,继续投资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4、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已有
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5、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后,将原计
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5,632.70 万元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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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司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是在
该项目所在地区客户需求下滑,现有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基
础上做出的决定。公司此次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议
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是公司根
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现有产能情况等因素而做出的决
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
料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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