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将在项目终止后,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整 体包 装解 决方 案优化
9,593.10 9,593.10 宝发改备案〔2012〕028 号
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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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色重 型包 装材 料建设
5,910.00 5,910.00 备案号 3202071200772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
合 计 25,303.10 25,303.10 —
二、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终止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拟定于 2012
年 2 月,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租赁的厂房
进行实施。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购得了位于无
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土地面积 33,470 ㎡,具备了更好
地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
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
司将“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变更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无锡市新区硕放东
安路 A42 号地块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积极的筹建,但是 2016 年以来,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公司无锡地区的客户
需求下滑,且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先期已经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项
目投资,目前现有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具体的终止“绿色重型包装材料
建设项目”的原因如下:
(一)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公司无锡地区的客户需求下滑。公司在无锡地区
共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无锡新通联包装制
品制造有限公司;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
的合计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9.2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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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上半年 2015 年上半年营
公司名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业收入(万元)
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681.63 6561.08 -13.40
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1456.72 1304.17 11.70
合 计 7138.35 7865.25 -9.24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已经于 2013 年 7 月投资建设了《纸制品、木制品包装生产建设项目》,上述
项目目前正处于生产试验阶段,在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且客户需求出现下降的情况
下,上述项目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目前公司在无锡地区的市场需求。因此,继续
投资“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已有
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
资金 5632.70 万元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为了更好地服务
于全国客户,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网络化业务布局,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
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是在该项目所在地区客户
需求下滑,现有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公
司此次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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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终止实施“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现有产能情况等因素而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
料建设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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