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采取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朱业胜先生主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2500 万元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期限一年、最高余额不
超过 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等业务,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一年、最高余额不超
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
行保函等业务,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 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期限一年。
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披露制度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的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
报告》以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