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广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
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的《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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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类型为信
用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广仟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决议有效期一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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