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3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16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周福海先生因工作原因
授权董事罗功武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浦俭英女士、独立董事陈易平先生因工作原
因以通讯方式参加。因董事长周福海先生工作外出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福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
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设
置如下:周海福先生、朱和平先生、陈易平先生、浦俭英女士、罗功武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海福先生为主任委员;朱和平先生、陈易平
先生、罗功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和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朱和平先生、陈易平先生、周海福先生为第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和
平先生为主任委员;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浦俭英女士为第四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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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易平先生为主任委员。第四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
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王新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
任罗功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继续聘任浦俭英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范迓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陈国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聘任沈琳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
致,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王新万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罗功武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浦俭英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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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范迓胜先生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国琴女士为公
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沈琳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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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王新万先生,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2月至2009年9月任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王先生1999年至2003年任西门子-松下
陶瓷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管理者代表;2003年至2008年任职思林
菲加热器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亚太区域销
售经理。王先生在上述任职期间着力于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开发新产品、拓展国
际市场。王先生自2011年12月起兼任安信达董事。截至2016年8月18日,王新万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曾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新万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500,0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功武先生:1972 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获
企业法律顾问(一级)资格,自 2007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先生
自 1994 年至 2000 年任职无锡住宅建设公司之无锡县钢球厂、锡山市采油设备厂,
历任销售员、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 年至 2003 年任职无锡海德鲁
铝业有限公司,历任 ERP 项目负责人、物流主管;2003 年至 2007 年 8 月历任亚
太铝业物流部高级经理、人事行政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罗先生
自 2007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兼
任亚通科技董事;2009 年 7 月起至 2014 年 6 月兼任海特铝业董事;2011 年 11
月起兼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7 月起兼任江苏华正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起至 2016 年 6 月兼任江苏温迪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罗先生曾发表《制造型企业内部物流系统的运作》、《浅析作业成
本法及其应用》、《浅析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浅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上市
前的准备工作》等论文十多篇,曾参与或主持公司 IPO 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
技项目等共十多项。截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罗功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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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罗功武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1,17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罗功武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罗功武
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邮政编码:214111
电 话:0510-88278652
传 真:0510-88278653
邮 箱:dm@yatal.com
浦俭英女士:1967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自 2007 年 8 月起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期间兼任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
2013 年 11 月至今兼任亚通科技总经理。浦女士 1988 年至 1997 年任职无锡汽车
改装总厂(后更名为东港镀锡簿板厂),历任技术员、生产副科长、生产科长;
1997 年至 2000 年历任无锡金城散热管厂质保部副部长、质保部部长;2000 年至
2003 年任无锡海德鲁铝业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3 年 2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亚
太铝业质量保证部高级经理、产品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兼任亚通科技董事,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兼任海特铝业监事。浦女
士曾负责或参与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 项,曾发表《铝熔铸的质量控制分析》
等论文 2 篇,被评为 2015 年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截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浦
俭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曾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浦俭英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
1,19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迓胜先生,1968年生,大学专科学历,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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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会计师,自2011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范先
生自1989年至2010年9月任职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原无锡钢厂),历任成本会
计、总账、处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无锡
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期间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派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范先生自2011年12月起 兼任安信
达董事,自2012年1月起至2014年8月兼任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年2月起兼任江苏国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截至2016年8月18日,范迓胜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曾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迓胜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国琴女士,1960年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自2016年3
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陈女士1981年至1986年任职无锡中桥管道工程公
司,历任核算会计、成本会计;1986年至2002年任无锡市中南金笔厂主办会计;
2002年8月到2005年10月任亚太铝业财务部高级经理。陈女士自2005年11月起至
2016年3月任海特铝业财务部经理;自2007年8月起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自
2009年7月起至2011年6月任海特铝业董事;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任亚通科技
监事。截至2016年8月11日,陈国琴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国琴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1,078,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琳女士:1986年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士。2014年9月起任职公司证
券投资部,2016年2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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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监事。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任职无锡道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530项目
部项目助理、项目主管;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蓝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现为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咨询部项目经理。沈女士曾发表
论文《浅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和政策发展》。截至2016年8月18日,沈琳
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沈琳女士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沈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
格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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