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8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杰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吴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因经营管理
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潘德祥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杰先
生、吴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林杰先生、吴笛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林杰先生简历
林杰,男,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长期从事银行工作,1991 年 8 月-2002 年 2 月期间在工商银行福州马尾支行、市
行工商信贷处、省行国业部等部门工作,2002 年 2 月-2016 年 7 月期间担任招商
银行福州分行授信审批部、个人资产审批中心、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等部门总经
理。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吴笛先生简历
吴笛,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2013 年期间担任福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科长、福州市地税局台江区局分
局长,2014 年-2016 年期间担任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区域公司财务总
监。吴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