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对外担保风险。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独立董事:王洪 陆静 果德安 邹海峰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