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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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6-6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6 年 8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10:30 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

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长

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 20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的额度为 39,000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的额度为 58,000 万元,

中国银行的额度为 15,000 万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申请增加总计 3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

度由深圳长盈及子公司共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7,500 万元,有

效期一年;中国工商银行的额度将变更为 46,500 万元;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16,500 万元,有

效期一年;中国建设银行的额度将变更为 74,500 万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有效期

一年;中国银行的额度将变更为 30,000 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

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

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增加总计 3.9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议案三)。其中,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新增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与相关授信期限保持一致,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

2

准,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自2016年6月27日起激励对象可开始自主行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时,已行期权份数为5,864,994份,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902,127,963股。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公司章程》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9,626.2969 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212.7963 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89,626.296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90,212.7963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其他内容无变更。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

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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