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6-7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转让珠海银隆新能源
有限公司股权暨认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业达新能源”)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其
他主体签订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意众业达新能源将其持有的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
公司 1.1211%的股权转让给格力电器,格力电器以向众业达新能源发行新增对价
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收购价款,对价股份对价金额为 131,165,919.28 元。详细
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
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转让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认购珠海格力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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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业达(上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飞利浦照明(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非独家经销协议》以及《用于飞利浦专业批发渠道产品的经销
的专用商业条款》(以下合称“主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保证函》,
为上述主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
签署相关文件。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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