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3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在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
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永海、王大宏、孙新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
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