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6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
筹划购买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
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
券代码:002632)自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
容详见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6日、2016
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9日、2016
年 8 月 5 日 、 2016 年 8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筹划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3)、《关于筹划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关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6年8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重组方案尚需
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预计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重组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
光学,证券代码:002632)自2016年8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
诺争取最迟不晚于2016年9月22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威”)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新材料行业。江
苏华威世纪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世纪”)为常州华威
的控股股东,颜奇旭通过华威世纪和盈昱有限公司(香港)实现对常
州华威的控制,系为常州华威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使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方式,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组方案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常州华威的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
极沟通、论证重组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
极沟通、洽谈,已初步就交易的相关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但因具体
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协议。
4、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浙江
六和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
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由于常州华威外方股东为盈昱有限公司(香港),公司预计本次
交易在正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前,有关盈昱有限公司(香港)
的股权变动尚需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后,将提交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批。
二、申请继续停牌原因及停牌时间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
核查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8
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相关
中介机构将继续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公司董事会
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
案。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9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
将自2016年9月22日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
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
易。
四、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继续停牌期
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