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16-5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5 日、2016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
相关公告见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停牌公告》(编号:临[2016-45])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
项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临[2016-50])。经公司论证,该重大事项已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该事项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
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品种:A 股、股票简称:*ST 天首、股票代码:000611)
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
在 2016 年 9 月 19 日前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
牌业务》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履行披露义务,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
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将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