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氢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8 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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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8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订《氢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

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和生产经营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

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

2015年9月,公司与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中国航天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之框架合作协议》。

2015年12月,公司与航天汽车、宁波信达凯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达成进一步合作意向,签署了《关于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之意

向合作协议》。公司与信达凯利有意通过增资方式投资航天汽车控股的贵州航天

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以共同开展军用特种装备(特种车)、新能源汽车以及旅

游用高档房车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协议正在稳步推进前期工作。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公司”或者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威明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明

兴”、“全资子公司”或“甲方”)与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

动力”或“乙方”)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签订了《氢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发展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双方旨在通过发挥各自的强

项,共同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储能和备用电源的产业化进程,就合作发展

在氢燃料电池技术的商业化应用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为

1.17 亿元人民币,是中国第一家致力于燃料电池产业化的股份制企业,以中国科

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九五重点攻关项目―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为依托,

是国家燃料电池技术标准制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承建单位,以众多国内一流燃料电池领域的专家、技术骨干为研发

中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近 400 件,其中发明专利达到 250 余件,包括

国际专利 10 余件,是国内氢燃料电池行业的领导企业,拥有氢燃料电池的全自

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与应用经验。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力雄厚、技术积累深

厚、国内领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客观、

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协议主要合作方式

甲方的应用投放领域为公交车载动力系统、通勤车动力系统、物流车动力系

统、后备电源、储能系统等。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乙方的技术和产品,

并积极向乙方提供市场需求和发展要求的信息。

乙方将向甲方和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方案和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的技术方

案主要是氢燃料电池的电堆和辅助系统,并不包含动力系统。乙方将积极配合甲

方进行动力系统的研发设计。

甲方将向乙方和乙方的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支持主要是氢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概念性咨询和方案。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第一阶段合作将首先设计和制作 5 台样车,包括 12 米公交车、12 米

旅游车/通勤车、大型物流货车、小物流车辆和一套增程式系统。每台车的系统

的技术协议和成本定价将在双方研发时再具体协商约定。

乙方使用的部件总成或材料,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以提供的,乙方优先考虑

使用甲方的产品。

双方的第二阶段合作将考虑对一些氢燃料电池的核心技术和工艺进行共同

研究和发展。双方对于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将到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

甲乙双方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及其他的商业机密,并同意在使用对方

的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之前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使用对方的知识产

权和专利。

双方同意凡是涉及到双方共同研发的成果的,在公开宣传方面尽量协调进行,

不单独进行公开宣传。

(三)协议解除方式

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须提前 30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30 日之后协

议将自动终止。但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和专利使用的约定将继续有效。

三、对上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威明兴是一家专注于投资和发展制氢、储运氢、加氢

及氢燃料电池技术和氢能应用相关产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与新源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储能和备用

电源的产业化进程及氢燃料电池技术的商业化,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

稳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升级,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协议仅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

作意向及合作方式,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

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和生产经营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各项后续工作,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备查文件

《德威明兴与新源动力氢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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