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除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情形外,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累计为40,8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6月
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4,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9.03%,全部为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上述提供的担保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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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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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茂荀 王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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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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