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16-04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普洛斯(中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
作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如合作事项有具体进展,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具体合作事宜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项目的
实施及其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签署概况
2016 年 8 月 18 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与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
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基于各自的相
关战略资源,共同发展物流地产业务,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和
强强联合。
二、签约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洛斯(中国)”)
法定代表人:莫志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 2708 室
注册资本:1,800 万美元
主要股东及主营业务: 普洛斯(中国)的控股股东 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以下简称“GLP”)为新加坡上市公司(股份代码:MC0.SI),为
亚洲最大的现代高端物流设施开发商与服务商,在中国及日本拥有覆盖主要
物流枢纽、工业园区、港口、机场和城市配送中心等战略接点的高效物流网
络。普洛斯(中国)是 GLP 在中国设立的管理总部,负责 GLP 在中国的投
资及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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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中国)及其控股股东GLP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双方拟充分发挥本集团在土地资源储备、物流装备制造、物流运输服务等方
面的产业优势以及普洛斯(中国)在现代物流地产及物流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
综合双方在市场中的品牌、客户、资源、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优势,在物流地产开
发及相关配套服务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范围
双方本着互信、共赢的合作态度,结合各自在行业领域的优势,双方将以互
惠和市场机制为基础,在以下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1. 物流地产发展合作:双方携手积极探讨物流地产的开发合作,并就此结
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对本集团存量土地资源的开发整合方面,
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本集团优先考虑与普洛斯
(中国)进行合作。在增量土地资源获取方面,双方愿意共同发挥各自
资源和优势合作发展,持续获得新的项目资源,持续增加未来合作的项
目数量;
2. 物流园区配套服务合作:双方合作探讨为园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配套
服务,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购本集团的物流装备、物流仓储及
相关增值服务、多式联运场站运营服务等,并探讨双方在股权合作的可
能性。同时,双方共同探讨为园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各
种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及
3. 双方在合作中持续深化现有合作事项,并积极寻找其他可能的潜在合作
机会。
(三)合作形式
1. 股权合作: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讨论确定合作模式,组
建合资公司。
2. 业务合作:就具体的园区配套物流装备和其他增值服务,双方将积极探
讨业务合作的具体形式和范围。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作为中国物流装备与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与普洛斯(中国)的
深入战略合作,有利于盘活本集团拥有的存量土地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并带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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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将本集团全产业链的物流装备(如物流车辆、多
种物流器具和自动化物流装备等)制造和服务能力与普洛斯(中国)物流园区的
需求对接,有利于本集团现有业务持续发展和业绩提升。
五、其他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作为双方进一步
合作的基础。如合作事项有具体进展,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
体合作事宜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其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普洛斯(中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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