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8-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6 年 8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张骏先生

4、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二、主持人宣读现场到会股东持股数

三、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3.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苏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唐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黄福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潘炳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罗妙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吴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陈荣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陈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5.02 选举张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已经 2016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均对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

五、主持人提名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举手通过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规定进行议案投票表决

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八、主持人宣读现场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九、现场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公司将上传给上证所信息有限公司,由上证所信息

有限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与网络投票情况进行合并汇总后,再回传给公司,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休息等候。

十、主持人宣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及股

东大会决议

十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宣读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3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

关方面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

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

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序

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

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

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

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

4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将其有

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未填、填错、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均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理人和监事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项目公司设立的背景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中标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

能源)第二标段——木垒县大石头第二风电场 20 万千瓦项目。为更好地开发昌

吉州境内风资源,实施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公司与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庭州能源”)、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黑走马公司”)三方决定拟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合作,

负责木垒县大石头风区第二风电场 10 万千瓦项目的开发建设,木垒县大石头第

二风电场另外 10 万千瓦项目由公司成立的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独资建设。

二、项目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组织形式

1、公司名称: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

2、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 898 号民族刺绣产业园综合楼 201

室。

3、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场专业

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电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最终以工商

行政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各方出资额与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8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5%;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庭州能源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2、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五、项目公司组织机构

6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

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 1 名职工董事由职

工大会选举产生,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各委派 1 名董事,公司委派 2 名董事,

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

3、公司设监事 1 名,由黑走马公司委派出任。监事任期三年。

4、公司的经营班子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

若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中 1 名由庭州能源推荐的董事兼任。

六、项目公司经营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七、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风光电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

在新疆地区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和规模,符合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布局,不会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核准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

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 号)批复的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指标已落实,但项

目最终核准尚需取得用地、环保、并网接入等前置性审批手续,项目在获得核准

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新疆地区限电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发电量通过准东-华东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至华东电网消

纳,项目送出消纳较能保证。2015 年新疆自治区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571

小时,弃风限电率为 21%;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042 小时,弃光率达 26%。本

次对外投资项目投产发电时,项目所在地是否还存在弃风限电情况还存在不确定

性,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

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 号),项目所在地区风电最低保障收

购年利用小时数为 1800 小时,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 1350 小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7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项目公司设立的背景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中标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

能源)第五标段——木垒县光伏规划区 02# 10 万千瓦项目。为更好地开发昌吉

州境内光资源,实施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公司与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庭州能源”)、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黑走马公司”)三方决定拟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合作,

负责木垒县光伏规划区 02# 10 万千瓦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项目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组织形式

1、公司名称: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

2、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 898 号民族刺绣产业园综合楼 201

室。

3、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光伏发电专业运

行及维修维护服务,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最终以工商

行政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各方出资额与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9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2%;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庭

州能源认缴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

2、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五、项目公司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

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8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 1 名职工董事由职

工大会选举产生,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各委派 1 名董事,公司委派 2 名董事,

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

3、公司设监事 1 名,由黑走马公司委派出任。监事任期三年。

4、公司的经营班子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

若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中 1 名由庭州能源推荐的董事兼任。

六、项目公司经营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七、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风光电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

在新疆地区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和规模,符合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布局,不会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核准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

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 号)批复的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指标已落实,但项

目最终核准尚需取得用地、环保、并网接入等前置性审批手续,项目在获得核准

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新疆地区限电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发电量通过准东-华东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至华东电网消

纳,项目送出消纳较能保证。2015 年新疆自治区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571

小时,弃风限电率为 21%;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042 小时,弃光率达 26%。本

次对外投资项目投产发电时,项目所在地是否还存在弃光限电情况还存在不确定

性,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

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 号),项目所在地区风电最低保障收

购年利用小时数为 1800 小时,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 1350 小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9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将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届满。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骏先生、王坊坤先生、苏

杰先生、唐晖先生、黄福升先生、潘炳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张骏先生、王

坊坤先生、苏杰先生、唐晖先生、黄福升先生、潘炳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骏,男,1974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硕士,工程师。1994 年 7 月参

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部科员、龙岩雁石溪一级水电站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省政府农网“两改一同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建设厅城市化办

公室专业工程师、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

司规划发展部岗位经理、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投资开

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项目经理、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投(霞

浦)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2013 年 8 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长乐)风电

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木垒)

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王坊坤,男,1963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任福建省水电厅地方电力管理站、水电处助理工程师、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

源部、能源公司科员、科长、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一部项目科经理、挂

10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职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项

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

外派任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福建中闽能

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任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纪委书记。

3、苏杰,男,1971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部项目科、综合科科员、综合科副

科长、科长、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事务部综合协调经理、在福建

LNG 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筹建办公室工作、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燃气业务部副

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投

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 年 1 月

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 30 日

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任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永

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

4、唐晖,男,1971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中闽实业公司综合部经理、福清(中闽)飘香油脂有

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并在福建省项目推介办公室工作,200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始任资源市场部开发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

投资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

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油销售福建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

公司董事,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法定代表人,福建省闽投东南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5、黄福升,男,1979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

11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评价师、高级工程师。2002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三明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主管、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安全

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部/工程采办部 HSE 高级主管,2015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

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

6、潘炳信,男,1972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华兴会计事务所助

理审计员、审计师、项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福建省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财务管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 月更名为总会计

师),2015 年 6 月 9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兼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长乐)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

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平

潭)风电有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12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将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

届满。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妙成女士、吴秋明先生、陈

荣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罗妙成,女,1961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教授。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处处长,2010 年 9 月至今任福建江

夏学院教授。2013 年 8 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福建

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副院长,福建江夏学院会计系主任。现兼任:厦门金龙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擅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成果:1998—1999 学年度

学院最佳教师、科研成果奖,2005 年 9 月荣获建院以来个人科研成果一等奖;

主要论文有《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选择》、《企业所得税“两

法”合并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论工资薪金(职工薪酬)列支税法与会计的

协调》;主要专著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罗妙成女士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

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罗妙成

女士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2、吴秋明,男,1957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1988 年

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3 年 8 月 30 日至今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独立学院)院长,福州

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一级科研关键岗教授,福州大学 MBA 中心副主任,

13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州大学管理系统工程博士点负责人,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理

事、福建省工商管理学会副会长。现兼任:福建省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福

州大学创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独立学院)董事,福

建省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福

州市鼓楼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福建省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系统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工商局法律顾问,《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领域:一般管理理论,组织行为管理,集成系统管理与创

新。主要讲授课程: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技术经济学、管理思想史、组织

理论与设计、系统科学、管理学前沿、企业发展史、集成管理学等。近年来,主

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1 项,参与(排名第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2 项,参与(排

名第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 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 项,主持国家

科协软科学项目 2 项,主持省软科学重大项目 1 项,主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1

项,主持省软科学及省社科基金面上项目及横向研究项目 20 项。出版专著 1 部、

主编教材 1 部,发表论文 70 多篇。获得荣誉:福建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奖,第八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提

名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4 项,福州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奖,福

州大学优秀教学奖,福光基金会优秀教学奖,武汉理工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吴

秋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秋明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陈荣文,男,1967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律师,注册税务

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04年8月至今任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副所长(主持工作)。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现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

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福

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福建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福

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革福建省委社会与法制工作委

员会副主任,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法

学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能力,出版专著、合著7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担

14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物权研究》获评为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农村合作

社法律制度研究、渊源、 变迁与创新》获评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三等奖,“合会的法律规制研究”系列论文获评为福建省首届优秀法学研究成

果奖二等奖。公司法方面主要代表作有《论公司管理中的“累积投票制”》、《论

公司法第61条董事自我交易规章制度的配套与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利

益保护——以并购重组时对劳动合同的处理为视角》、 遏制雇员的不诚信行为》、

《论我国员工诚实保证保险制度的完善》、《论用人单位人事调整权的行使》、

《两岸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比较研究》、《“揭开公司法人面纱”法理适用

论析》、《论完善我国劳动纪律处分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台湾地区企业人

事调动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等。陈荣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荣文先生已根据《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15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 3 人,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将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陈瑜先生、张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陈瑜先生、张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黄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

表监事任期一致。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1、陈瑜,男,1968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企业公司金融营业部、海外业务部会计、科

员、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贵

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总经理、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代码 00222)投资部经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福建投资企

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总

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兼任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监事、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福建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永东,男,1963 年 3 月出生,大专,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一室助理工程师、福建华兴信托投资

公司科员、福建华兴实业公司科员、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华兴

实业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福建华

兴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闽投(霞浦)风电副总

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闽投(连江)风电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16

中闽能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 年 6 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 9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

表人。

3、职工监事黄陈锋,男,1979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助

理工程师。2001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科员、福建投资

开发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办、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管,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中闽(连江)

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1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闽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