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 公告编号:2016-12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泰电气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 8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
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自复牌以来,换手率较高、成交金额较大,公司再次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
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
资。
6、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
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现任监事范永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永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范永喜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范永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
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仍将履行监事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范永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480,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6%,除此之外,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范永喜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范永喜先生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截至目前,其本人已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在离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
管理。
公司对范永喜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