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
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经营和日常资金调
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7,2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的实
际发生额为4,293.90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共荣 屈茂辉 曾江洪 陈 浩
2016 年 8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