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11-0024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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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大信专审字 [2016]11-00245 号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
管理层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
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风
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华能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能财
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华能
财务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的认定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
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华能财务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华能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
行的风险评估,仅供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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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87〕333号文件批准,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2016年6月21日,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8050Q),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
号:L0004H111000001)。
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后分别经2002年8
月、2004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0月、2011年12月五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
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出资26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10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10%;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出资27,916.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8%;华能
资本服务有限公司22,08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2%;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16,6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8,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5,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公司经营范围: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
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的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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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总经理工作部
战略委员会
综合计划部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客户服务部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信贷业务部
股 董事会 经理层 结算业务部
东
会 风险管理部
监事会 信贷(投资)审核委员会
财务会计部
信息技术部
人力资源部
纪检监察部
审计部
党建工作部
内蒙古分公司
呼伦贝尔结算部
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
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
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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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
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
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
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
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
控制。
公司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其他应收款等风险类资产进行五级
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
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财务会计部按贷
款损失的程度审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同业账户人民币资金
调度操作规程》、《同业拆借业务操作规程》、《票据转贴现操作规程》、《再贴现操作规
程》、《信贷资产转让操作规程》、《内部融资利率规定》、《利率管理办法》、《反洗钱
工作管理办法》、《发行债券操作规程》、《债券回购操作规程》、《资本管理办法》、《资
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
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
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
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
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
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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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
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
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
好。
2、信贷业务控制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
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
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保理管理细则》、《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
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贷款风险分类细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
则》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围绕“统筹协调、保障有力、服务支撑、有扶有控”信贷工作方
针,以集团公司年度资金管理总体目标为指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为
抓手,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将公司信贷资源与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统
筹使用。重点支持符合集团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低碳清洁能源项目资金投放;为
集团公司整体资金链安全运营提供保障;同时适度调整信贷投向与期限结构。表内外业务双
管齐下,积极利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增信支持,为企业缓解短
期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发挥应有作用。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
管理。
(1)贷前管理
公司客户服务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
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财产保险、信用状况等内容进行调查,并出
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
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审查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审查借款人的偿
付能力,审查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经部门经理及
公司分管领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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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中管理
公司资金计划部门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公司法律与
合规部门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贷款经信
贷业务部调查人、审查人、部门经理、资金计划部门经理和风险管理部门经理审核后,按照
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由有权审批人进行审批或经信贷、投(融)资
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贷后管理
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
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 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信贷、投(融)
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
为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合规性和内控性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公司证券
投资管理机构一般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信贷、投(融)资审查委员会、综合计划
部门、计划资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会计部门、结算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董事会审批证
券投资年度计划方案;信贷、投(融)资审查委员会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超过《中国华
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管理暂行规定》且年度预算计划内的证券买入、卖出;综
合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证券投资计划及其操作方案;计划资金部门负责在平衡头寸的
基础上提出证券投资所需资金的调度指令,以满足业经核准的买入证券的投资需求;风险管
理部门负责开展证券投资风险监测、检查,提交风险监测、风险警示、检查报告;会计部门
负责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价值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反映;结算部门负责
管理证券账户对应的银行结算账户;按买入证券申请调出资金,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审计监
督部门负责全面审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证券投资年度计划方案的整体流程基本上由拟定计划、评估计划、审批计划、组织
实施、监测纠偏、绩效反馈等组成。公司证券投资单笔交易流程主要包括:准备、发起、评
估、提交、核准、执行、反馈、后评价等环节。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管理、投资品种与期限结构管理、交易凭
证管理、证券账户管理、风险或盈亏管理、投资权限管理、投资操作流程管理等。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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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必须满足中国银监会短期投资比例和长期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符合相关规定。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制定了《内
部审计工作规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
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公司内部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调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负责上
级单位及监管机构对公司现场审计、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检查审计意见执行情况,督促审
计整改。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和《法律
事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风险管
理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
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
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
告,督促和组织开展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并对业务决策进行风险审核和评价,制
定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信息控制系统
公司信息系统为ERP系统,其中财务系统采用ORACLE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主营业务系
统由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管理和业务需求开发而成。ERP系统于2003年12
月开始上线使用,包括总账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存款结算系统、贷款管理系统、
证券管理系统、资金计划管理系统、网上金融服务系统、银企直联等子系统和资金账户监管
系统。为加强信息系统控制与管理,公司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
维护操作规范》、《ERP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灾
备系统应急预案》等管理规程。具体业务按照系统的操作流程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
门划分,各司其职。系统按业务模块由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
操作权限。公司ERP系统已安全运行达十二年多,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和管理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能够较好地控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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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
三 、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 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同业38.55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42亿元;公司实
现利息收入5.19亿元,实现经营利润3.8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96亿元。
在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央行连续出台紧缩政策,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引起的金融市场
震荡等严峻形势下,公司业务仍然保持了稳健发展。同时公司不断与各大银行密切配合、增
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2、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
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 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
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21.03%,高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资本总额=0,不高于资本总额。
(3)证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55.51%,低于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资本总额=63.25%,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0.17%,低于20%。
综述,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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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
求。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
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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