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目 录
释义 ........................................... 1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参加人员 ............................... 3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 5
第四章 账户管理 ............................... 7
第五章 权益归属 ............................... 9
第六章 基金管理 ............................... 9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 10
第八章 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 11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 12
第十章 附则 .................................. 12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 14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 15
释 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
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
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
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
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
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
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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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
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 20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电瓷”)决
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
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
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
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
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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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
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
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
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
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
企业年金;
第四条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单位”)。
公司设立年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管理班子成员组
成,负责本年金计划的设计、实施和调整。
第二章 参加人员
第五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一)正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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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方案正式发布日,连续在岗工作满一年且
现在岗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以下条件当年不予参加企业年金 。
1. 上年度受刑事处分(含拘留)员工;
2. 上年度累计旷工 7 天(含 7 天)或连续旷工 3 天(含
3 天)以上员工;
3. 上年度存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严重违纪行为
的员工;
4. 其它公司认定不适宜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
表》(附件①),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本方案。在本方案
实施后加入本单位的新职工,可在满足上述参加条件的
次月起参加本方案。
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职工达到上述退出条件后自动退出本方案,单位停止其
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方案第十八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按照
本方案第二十九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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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的权利
1.职工对个人账户信息拥有知情权;
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
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
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个人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暂停缴费后,
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按规定申请恢复缴费。
(二)职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受托人并签订
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当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向
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
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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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单位缴费及分配
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5 %,按照职工
上年度工资总额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办法可通过集体协商另
行制定,由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安排实施,但不得用于抵缴
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三条 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缴费最低为每年 120 元,最高不超过职工个人
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4%(上年度工资总额不超过上年度社平工
资的 3 倍)。
第十四条 单位按年度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
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缴费的暂停、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出现亏损、停业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
务时,可暂停缴费,职工同时暂停缴费;单位情况好转后恢
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缴费。因单位原因暂停缴费的,恢复
缴费后单位可以视经济情况予以补缴,职工个人补缴暂停缴
费期间个人缴费。补缴年限不得超过实际暂停缴费年限;
(二)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职工在出现以下情况可以
申请中止缴费,企业为其提供的企业缴费部分随即终止。
1.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再参加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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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年金计划;
2.职工自愿退出本方案,填写《职工暂停(恢复)企业
年金缴费申请表》(附件②),两年内不得申请恢复企业年金
缴费。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六条 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制度,采用个人账户方
式进行管理,为参加职工开立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
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
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
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
其个人账户转移或保留。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
续,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
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
续,未就业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
其个人账户按方以下方式处理:
转入本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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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统一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
除;
第十九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个人账户注销:
(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
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
金计划。
第五章 权益归属
第二十条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全部归
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缴费部分权益归属规则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及形成的权益,按以下规则
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划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 N 归属比例
N< 5 年 0%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 5 年≤N< 8 年 60%
劳动合同 8 年≤N< 10 年 80%
N≥ 10 年 100%
退休或在职身故 100%
其他特殊情况指:职工因 依情况确定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 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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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被开除、辞退与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本年
金方案终止等情况
备注: N 是指职工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起至上述时点连续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
第二十二条 对因个人违法、违纪、违约,单位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个人离职到同业竞争单位的,单位缴费
部分全部划入企业公共账户。
第六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
和投资收益组成。
第二十四条 本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本方案所
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大连电瓷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
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
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
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
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
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确定。其中正常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保留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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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按本方案第十八条规定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
户管理费由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本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从企业年金基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
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
(三)退休前身故;
(四)出国(境)定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职工达到本方案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
条件后,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
一次性或分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第三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职工参加本方案时,应在申请表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
人作为本人身故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已归属权益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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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参加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修改指定受益人。
第八章 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
的变化,经集体协商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二)单位的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
第三十三条 调整本方案的程序
(一)本单位企业年金经办部门提出企业年金方案调整
方案;
(二)调整方案经集体协商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通知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方案可以终止:
(一)本单位发生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
告破产等情况;
(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方案无
法继续实施;
第三十五条 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一)制定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终
止原因、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处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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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集体协商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由受托人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对所有个人账户权益进行全部归属,并按照集体协商讨
论通过的处理办法进行企业账户未归属权益分配;
(五)对所有个人账户进行保留或者转移。如果方案参
加职工未能提出转移书面申请,作保留处理。保留后的账户
管理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六)通知本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接受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依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的基础上,由本
单位的纪检、工会和审计部门对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管理
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方案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九条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
的,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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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
可以通过调解和民事诉讼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财税问题,按照国家相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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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①: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受益人姓名
受益人身份证号码
参加企业年金的申请
本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愿申请(□加入、□不加入)××单位
企业年金计划,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投资风险;
本人承诺遵守××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的有关规定,并授权×
×单位:
1.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职工符合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同意其
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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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②:
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暂停企业年金缴费的申请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愿申请暂停企业年金缴费,并愿意承担
由此带来的损失。暂停缴费期间为: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至本人申请恢复缴费为止;
□ 至退出本企业年金计划为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的申请
本人申请自 年 月 日起恢复企业年金缴费。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该职工暂停企业年金缴费。
签字(盖章):
单位 年 月 日
意见
经审核,同意该职工恢复企业年金缴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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