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企业年金方案(2016年8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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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目 录

释义 ........................................... 1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参加人员 ............................... 3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 5

第四章 账户管理 ............................... 7

第五章 权益归属 ............................... 9

第六章 基金管理 ............................... 9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 10

第八章 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 11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 12

第十章 附则 .................................. 12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 14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 15

释 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

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

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

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

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

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

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

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 20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电瓷”)决

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

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

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

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

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

加;

2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

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

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

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

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

企业年金;

第四条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单位”)。

公司设立年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管理班子成员组

成,负责本年金计划的设计、实施和调整。

第二章 参加人员

第五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一)正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

(二)截至本方案正式发布日,连续在岗工作满一年且

现在岗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以下条件当年不予参加企业年金 。

1. 上年度受刑事处分(含拘留)员工;

2. 上年度累计旷工 7 天(含 7 天)或连续旷工 3 天(含

3 天)以上员工;

3. 上年度存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严重违纪行为

的员工;

4. 其它公司认定不适宜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

表》(附件①),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本方案。在本方案

实施后加入本单位的新职工,可在满足上述参加条件的

次月起参加本方案。

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职工达到上述退出条件后自动退出本方案,单位停止其

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方案第十八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按照

本方案第二十九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4

(一)职工的权利

1.职工对个人账户信息拥有知情权;

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

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

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个人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暂停缴费后,

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按规定申请恢复缴费。

(二)职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受托人并签订

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当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向

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

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

5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单位缴费及分配

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5 %,按照职工

上年度工资总额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办法可通过集体协商另

行制定,由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安排实施,但不得用于抵缴

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三条 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缴费最低为每年 120 元,最高不超过职工个人

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4%(上年度工资总额不超过上年度社平工

资的 3 倍)。

第十四条 单位按年度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

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缴费的暂停、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出现亏损、停业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

务时,可暂停缴费,职工同时暂停缴费;单位情况好转后恢

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缴费。因单位原因暂停缴费的,恢复

缴费后单位可以视经济情况予以补缴,职工个人补缴暂停缴

费期间个人缴费。补缴年限不得超过实际暂停缴费年限;

(二)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职工在出现以下情况可以

申请中止缴费,企业为其提供的企业缴费部分随即终止。

1.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再参加企

6

业年金计划;

2.职工自愿退出本方案,填写《职工暂停(恢复)企业

年金缴费申请表》(附件②),两年内不得申请恢复企业年金

缴费。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六条 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制度,采用个人账户方

式进行管理,为参加职工开立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

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

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

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

其个人账户转移或保留。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

续,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

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

续,未就业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

其个人账户按方以下方式处理:

转入本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

7

账户统一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

除;

第十九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个人账户注销:

(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

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

金计划。

第五章 权益归属

第二十条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全部归

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缴费部分权益归属规则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及形成的权益,按以下规则

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划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 N 归属比例

N< 5 年 0%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 5 年≤N< 8 年 60%

劳动合同 8 年≤N< 10 年 80%

N≥ 10 年 100%

退休或在职身故 100%

其他特殊情况指:职工因 依情况确定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 具体比例

8

规章制度被开除、辞退与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本年

金方案终止等情况

备注: N 是指职工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起至上述时点连续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

第二十二条 对因个人违法、违纪、违约,单位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个人离职到同业竞争单位的,单位缴费

部分全部划入企业公共账户。

第六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

和投资收益组成。

第二十四条 本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本方案所

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大连电瓷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

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

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

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

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

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确定。其中正常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保留账户

9

管理费按本方案第十八条规定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

户管理费由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本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从企业年金基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

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

(三)退休前身故;

(四)出国(境)定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职工达到本方案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

条件后,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

一次性或分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第三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职工参加本方案时,应在申请表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

人作为本人身故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已归属权益的继承人。

10

本方案参加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修改指定受益人。

第八章 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

的变化,经集体协商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二)单位的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

第三十三条 调整本方案的程序

(一)本单位企业年金经办部门提出企业年金方案调整

方案;

(二)调整方案经集体协商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通知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方案可以终止:

(一)本单位发生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

告破产等情况;

(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方案无

法继续实施;

第三十五条 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一)制定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终

止原因、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处理办法等;

11

(二)经集体协商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由受托人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对所有个人账户权益进行全部归属,并按照集体协商讨

论通过的处理办法进行企业账户未归属权益分配;

(五)对所有个人账户进行保留或者转移。如果方案参

加职工未能提出转移书面申请,作保留处理。保留后的账户

管理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六)通知本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接受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依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的基础上,由本

单位的纪检、工会和审计部门对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管理

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方案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九条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

的,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12

第四十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

可以通过调解和民事诉讼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财税问题,按照国家相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

附件①: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受益人姓名

受益人身份证号码

参加企业年金的申请

本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愿申请(□加入、□不加入)××单位

企业年金计划,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投资风险;

本人承诺遵守××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的有关规定,并授权×

×单位:

1.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职工符合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同意其

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4

附件②:

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暂停企业年金缴费的申请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愿申请暂停企业年金缴费,并愿意承担

由此带来的损失。暂停缴费期间为: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至本人申请恢复缴费为止;

□ 至退出本企业年金计划为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的申请

本人申请自 年 月 日起恢复企业年金缴费。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该职工暂停企业年金缴费。

签字(盖章):

单位 年 月 日

意见

经审核,同意该职工恢复企业年金缴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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