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6-03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上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华邦上都大厦 A 座 12
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主席王秩琴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是对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的细化和调整,
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并无变化,不影响整个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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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及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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